長春市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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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0月18日,長春解放,被確定為特別市。1952年撤銷長春縣,并入長春市。1953年長春市改為中央直轄市。1954年8月,長春直轄市改為吉林省省轄市。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由吉林市遷到長春市。1955年,長春市設10個區,即長春、頭道溝、南、朝陽、二道河子、寬城子、興隆山、大屯、范家店、凈月,其中后4個區是農村區,市內6個區有52條街,農村區有1個鎮、43個鄉、164個村。1957年6月,調整城內為5個區,即朝陽、寬城、南關、二逍河子、郊區,全市改劃為19個街、6個鎮人民公社、97個農村人民公社。1958年11月,將雙陽、九臺、德惠、農安、榆樹等5縣,劃歸長春市管轄;是年,長春市面積2O369平千米,其中長春市4個區面積146.76平方千米,郊區和5個縣面積20222.24平方千米。長春市有3572496人。
1966年1月,雙陽、九臺、德惠、農安、榆樹等5縣,劃歸新成立的德惠專區領轄。1969年7月,撤銷德惠專區建制,該專區所管轄的5個縣劃歸長春市管轄;是年,長春市內設立5個區、26個街,郊區設立2個鎮、17個人民公社。
1989年2月,國家批準長春市為國家計劃單列市,賦予相當省級的經濟管理權限。1993年7月,國務院決定各省會市不再實行計劃單列,長春市于同年12月停止計劃單列市。
1994年長春市行政區域內,設59個街道、73個鎮、73個鄉、4個民族鄉。面積20369平方千米,其中長春市區積544平方千米,郊區和五市縣面積19825平方千米。長春市人口有1700389戶、6574999人,其中市區內有630679戶、2237074人。各市縣人口有1069713戶、4377925人。
1995年8月,正式撤銷雙陽縣建制,設立雙陽區,屬于長春市。撤銷長春市郊區建制,重組綠園區。長春二道河子區改名二道區。長春市5個區的各行政區域做了相應的調整。市區面積由1116平方千米增加到3577平方千米,建成區面積由136平方千米增加到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