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體會風箏事件中作者的感情色彩
風箏事件中作者的感情色彩是很復雜的。魯迅是用今天的眼光去觀照當年的情景,但是寫的又是當年自以為是的行為,所以褒貶的色彩挺復雜。
試看他寫的小兄弟,“多病,瘦得不堪”,怪可憐的。放風箏,去春光明媚的野外活動活動,本是大有好處的,可是因為兄長不允許,只得呆看人家的風箏。他有時驚呼,有時跳躍,天真活潑的兒童天性躍然紙上,這本是極正常的,而“在我看來卻是笑柄,可鄙的”,一臉嚴冬般的肅殺,連看看風箏,連驚呼跳躍都加以鄙棄。
魯迅把這樣的壓制寫得多么嚴酷,這里隱含著對小兄弟的同情,對自己深深的自責。
寫小兄弟偷做風箏,隱隱寫出了兒童的動手能力。
上文寫蟹風箏、蜈蚣風箏、瓦片風箏,小兄弟做的卻是蝴蝶風箏,可見他聰明肯動腦筋,很會設計。這樣有益身心的正當行為而要偷偷來做,實屬可憐之至。褒揚與同情是可以體會得到的。作者把自己寫得猶如兇神惡煞,以破獲秘密為滿足,以摧毀小兄弟的心血為勝利,那“傲然走出”的步態神氣活現,魯迅是在自責當年扮演了精神虐殺者的角色。最后“留他絕望地站在小屋里。后來他怎樣,我不知道,也沒有看見”。
小兄弟的痛苦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而自己則是冷酷無情,這里含著同情、后悔與自我譴責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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