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占位與出現位置
漢語書寫中,標點符號所占位置與出現位置有固定規則,需要我們解并正確運用。
第一,任何情況下, 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一般占一個字的位置,并且不能出現于一行之首。
第二,分為前后兩部分的村點符號:引號、括號、書名號,它們的前一半不能出現于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現于一行之首。
第三,破折號和省略號都占兩個字的位置,中間不能斷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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