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之武退秦師》詞語解釋
晉侯、秦伯:指晉文公(公子重耳)和秦穆公。春秋時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無禮于晉:指晉文公出亡時,鄭國沒有禮遇他。
以:因為。
其:稱代“鄭國”。
貳:有二心,此為“從屬二主”的意思。
函陵:鄭國地名。
軍:駐軍。
汜南:汜水的南面,也屬鄭地。
佚之狐:鄭國大夫�!爸笔钦Z助詞,和下文的“燭之武”中的“之”同,以“之”介于姓名之間。
鄭伯:即鄭文公。若:假如,倘若。
辭:推辭、謝絕。
之:助詞,無義,可不譯。
猶:尚且。
為:做、干。
已:同“矣”。
子:古代對人的敬稱。相當于現在的“您”。
是:代詞,這。
過:過錯,錯誤。
然:然而。
焉:語氣詞,表感嘆語氣。
許:答應。
夜:名詞狀語,譯作“當晚”或“在夜晚”。
縋:用繩子縛住人(或物)從墻上往下送。
既:副詞,已經。
而:連詞,表順接,連接“亡鄭”和“有益于君”兩個短語。
以:前一個介詞,“把”;后兩個連詞,“來”,分別連接“越國”和“鄙遠”、“亡鄭”和“陪鄰”兩個短語,表示后一行為是前一行為的目的。
敢以煩執事:可以拿亡鄭這件事來麻煩您,這是客氣的說法。
執事:對對方的敬稱。
越國以鄙遠:越過別國而把遠地當作邊邑。
鄙:邊邑,這里用如動詞。
遠:此指鄭國。
焉用:為什么。
陪:增加、擴大。
鄰:指晉國。
舍:放棄。
東道主:鄭在秦以東,所以說“東道主”;后世“東道主”指“請客的主人”。
行李:使者,即后世所說的外交使節。
共:通“供”,供應。
其:指代使者。
所:用在動詞前,構成名詞性短語。
且:連詞,表遞進,意為“況且”、“而且”。
嘗:曾經。
許:答應。
濟:渡河。
設版:修筑防御工事。
夫:發語詞,表議論發端,起強調或揭示作用。
厭:通“饜”,“飽”、“滿足”。
東:名詞作狀語,可譯為“在東邊”、“向東”。
闕:通“缺”,損害。
焉:哪里。
唯:句首語氣詞,表希望。
說:同“悅”,高興。
杞子、逢孫、楊孫:都是秦國大夫。
戍:防守。
乃:副詞,“于是”、“就”。
還:返回,此指撤軍回國。
子犯:晉國大夫狐偃的字。
公:指晉文公。
因:依靠,借助。
敝:損害。
與:結交,親附。
知:同“智”,智慧、明智。
整:意為“步調一致”。
不武:“武”,以力服人。
“吾其還也”中的“其”:表商量語氣,還是。
去之:離開鄭國,之,指代鄭國。
通假字
共其乏困:“共”通“供”,供給。
秦伯說:“說”通“悅”,高興。
失其所與,不知:“知”通“智”,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