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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與語文(上)──內容形式與表現
從前我看文學作品,攝引注意力的是一般人所說的內容。如果它所寫的思想或情境本身引人入勝,我便覺得它好,根本不很注意到它的語言文字如何。反正語文是過河的橋,過了河,橋的好壞就可不用管了。近年來我的習慣已完全改過。一篇文學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語文。如果它在這方面有毛病,我對它的情感就冷淡了好些。我并非要求美麗的詞藻,存心裝飾的文章甚至使我嫌惡;我所要求的是語文的精確妥帖,心里所要說的與手里所寫出來的完全一致,不含糊,也不夸張,最適當的字句安排在最適當的位置。那一句話只有那一個說法,稍加增減更動,便不是那么一回事。語文做到這個地步,我對作者便有絕對的信心。從我自己的經驗和對于文學作品的觀察看來,這種精確妥帖的語文頗不是易事,它需要尖銳的敏感,極端的謹嚴和極艱苦的掙扎。一般人通常只是得過且過,到大致不差時便不再苛求。他們不了解在文藝方面,差之毫厘往往謬以千里。文藝的功用原在表現,如果寫出來的和心里所想說的不一致,那就無異于說謊,失去了表現的意義。一個作家如果不在語文精確妥帖上苛求,他不是根本不了解文學,就是缺乏藝術的良心,肯對他自己不忠實。像我們在下文須詳細分析的,語文和思想是息息相關的。一個作家在語文方面既可以茍且敷衍,他對于思想情感的洗煉安排也就一定茍且敷衍。處處都茍且敷衍,他的作品如何能完美?這是我側重語文的一個看法。
我得到這么一個看法,并不是完全拿科學頭腦來看文學,硬要文學和數學一樣,二加二必等于四。我細心體會閱讀和寫作的經驗,覺得文學上的講究大體是語文上的講究,而語文的最大德性是精確妥帖。文學與數學不同的,依我看來,只有兩點:一是心里所想的不同,數學是抽象的理,文學是具體的情境;一是語文的效果不同,數學直述,一字只有一字的意義,不能旁生枝節,文學暗示,一字可以有無窮的含意。窮到究竟,這還是因為所想的不同,理有固定的線索,情境是可變化可伸縮的。至于運用語文需要精確妥帖,使所說的恰是所想說的,文學與數學并無二致。
人人都承認文學的功用在表現,不過究竟什么叫作“表現”,用這名詞的人大半不深加考究。依一般的看法,表現是以形式表現內容。這話原來不錯,但是什么是內容,什么是形式,又是一個糾紛的問題。中國舊有“意內言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