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仗(詩詞中的“對偶”)
修辭里的“對偶”,在古代詩歌里叫“對仗”。對是相對,仗是儀仗,古代的儀仗隊是兩兩相對的,所以叫“對仗”。
學過中學語文的人都知道對偶。對偶就是把同一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并列起來,形成整齊的美。
例如“任重致遠”,“任重”與“致遠”形成對偶。
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
例如“任重致遠”是句中自對,“任重致遠,居安思�!笔莾删湎鄬�。
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對偶的一般規矩,是詞性相同的詞相對,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
我們還是以“任重道遠,居安思�!睘槔骸叭危〒摚�、“致”、“居”、“思”都是動詞相對,“重”、“遠”、“安”、“�!倍际切稳菰~相對。
詩詞中的對仗的規則是:
⑴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的;
⑵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復)。
因此,溫庭筠的《七律.題李處士幽居》詩中的兩句:“濃陰似帳紅薇暖,細雨如煙碧草新�!笔欠嫌诼稍妼φ痰臉藴实�。
對聯也是同樣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