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不人道的做法,即使在古代也遭到了一些具有人道主義思想的士人的反對�?鬃拥膶W生陳子亢便是其中之一。這讓我們想到他的老師孔夫子。陳子亢的做法,是否是受他老師的影響呢?是否也是與孔夫子的‘子不語怪、神、亂、力”的思想一脈相承的呢?
此外,面對野蠻的行徑,不是義正辭嚴地斥責,不是慷慨陳移地講大道理。而是巧妙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既達到了目的,又體現了智慧和類似于“黑色幽默”的幽默,很值得贊賞和回味。
〖衛獻公出奔(1)〗
——一碗水難以端平
【原文】
衛獻公出奔,反于衛(2)。及郊,將班邑于從者而后入。柳莊曰:“如皆守社稷,則孰執羈靮而從(3)?如皆從,則孰守社稷?君反其國而有私也,毋乃不可乎(4)?弗果班.
【注釋】
①本節選自《植弓》下。②衛獻公:衛國國君。名衎(kan)。(3)羈:馬絡頭。靮(di)馬韁。執羈靮:意思是在國君身旁效力。(4)毋乃:大概,恐怕。
【譯文】
衛獻公出逃在外,后來返回衛國。到了城郊,想要把一些采邑分賞給隨他逃亡的人,然后再進城。柳莊說:“如果大家都來保衛國家,那還有誰跟隨您奔走效力呢?如果大家都跟隨著您,那么誰來保衛國家呢?國君返回自己國家而有私心,恐怕這不可以吧?”結果衛獻公沒有分賞采邑。
【讀解】
身為國君賞罰應當分明,賞罰也應當讓人心服口服。這當中的尺度,便是公平。偏愛一些,忽視另一些,偏愛少數,忽視大多數,就失去了公平,自然不會令人心服口服。常言說,一碗水要端平,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水端不平,自然會出現矛盾;矛盾發展到尖銳程度,行賞者自己的地位便芨芨可危,便會事與愿違。
問題在于能不能時時、事事、處處都做到一碗水端平?這很難。一方面,諸事繁多,不可能事實顧及;一方面事有大小、重要與次要之分,不分大小、重要與次要而一律講公平,恐怕任何人都難以做到。
只能說大事、重要的事,必須做到公平,讓人心服口服。小事、次要的事,能公平則公平,顧及不到則不必太計較,否則會寸步難行。
〖戰于郎(1)〗
——規則也有靈活用時
【原文】
戰于郎(2)。公叔愚人遇負杖入保者息(3)。曰:“使之雖病也(4),任之雖重也(5),君子不能為謀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則既言矣!”與其鄰重汪踦往(6),皆死焉.魯人欲勿殤重汪踦(7),問于仲尼(8)。仲尼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9),雖欲勿殤也,不亦可乎?”
【注釋】
①本節選自《植弓》下。②郎:魯國地名,在今山東魚臺。齊國攻打魯國時,在郎發生戰斗。(3)公叔愚人:魯昭公的兒子。保:同“堡”,小城。(4)使:指徭役。之:指:老百姓。(5)任:指賦稅。(6)重:應為“童”。(7)殤(shang):這里指未成年而死者舉行祭祀。(8)仲尼:孔子的字。(9)干戈:盾和矛,這里泛指武器。
【譯文】
魯國和其國在郎交戰。公叔愚人遇上一個拄仗進入城堡休息的任。公叔愚人說:“雖然徭役使百姓們很辛苦,賦稅使他們的負擔很沉重,但君子不能為國家謀劃,士人不能為國家獻身,這可不行,我敢于這樣說,就應當做到!”于是他和相鄰的少年汪踦上戰場參戰,兩人都戰死了。魯國人不想用孩子的喪禮來為汪踦辦喪事,便向孔子請教�?鬃诱f:“他們能夠拿起武器來捍衛國家,不用孩子的喪禮來安葬他們,不也是合理的嗎?”
【讀解】
少年自告奮勇上戰場,這本身就是一種壯舉,體現了為國家慷慨赴死的獻身精神。面對這種感人的特殊情況,有著嚴格等級規定的禮,可不可以被突破,可不可以以特殊情況特殊特殊處理?
先圣孔子回答的是可以。這表明,禮作為一種行為規范,原則上是不允許違背的,即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聽”。不如此則無軌可循,就會亂套。但是,如果拘泥于成規,只注重形式,那么將把一些應享受某些禮遇的情形排除在外了。
任何原則和規范,一旦變成僵死的教條,也就成了毫無意義的形式和空殼,它的約束也就變成了一種枷鎖。只有規則同內容相結合,真正做到名實相符,表里相稱,原則和規范才是有意義和生命力的。注重名實相符,表里相稱,恰恰是儒家的一個重要思想。
——從鏡子中照見人類的丑惡
【原文】
孔子過泰山側,有婦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聽之(2)。使子路問之曰(3):“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4)�!倍唬骸叭�。昔者吾舅死于虎(5),吾夫又死于焉,今吾子又死于焉�!狈蜃釉唬骸昂尾蝗ヒ�?”曰:“吾苛政(6)�!狈蜃釉唬骸靶∽幼R之焉(7),苛政猛于虎也!”
【注釋】
①本節選自《植弓》下。②式:同“軾”,車前的橫木,供乘車時手扶用。(3)子路:孔子的弟子名仲由字子路。(4)壹:的確,確實。(5)舅:丈夫的父親。(6)苛:苛刻,暴虐。(7)小子:長輩對晚輩的稱呼。識(zhi):同“志”,記住。
【譯文】
孔子路過泰山旁邊,見到一個婦女在墳墓前哭的很傷心�?鬃佑檬址鲋囕Y側耳聽。他讓子路前去詢問說:“聽您的哭聲,真像軾一再遇上憂傷的事�!眿D女于是說道:“是的。以前我公公被老虎咬死了,我的丈夫也被咬死了,如今我兒子又死于虎口�!笨鬃诱f:“那您為什么不離開這里呢?”婦女、回答說:“這里沒有苛政�!笨鬃訉ψ勇氛f:“你要好好記住,苛政比老虎還要兇猛��!”
【讀解】
寧于老虎為伴,死于虎口,也不愿去接受暴虐者的統治,用反襯的方法烘托出社會政治的殘暴專橫,不堪忍受。這種水深火熱的狀況也許有點夸張,但卻道出了一種現實:人類社會有時比獸類社會還要黑暗和兇暴,,人有時比食人野獸還要殘忍。
個人是無力反抗比野獸好要兇殘的暴政的,即使像孔夫子那樣的圣人,也只有哀嘆的份兒。平民百姓唯一的出路便是逃跑,而天下烏鴉一般黑,跑是跑不掉的,迫不得已,便于野獸為伍,寧為野獸腹中餐,不愿做人刀下鬼。
黑暗和殘暴也有其作用,那就是:它是一面鏡子,讓我們從中看到人性的丑惡和兇殘,看到我們自己的本來面目。據說,人是最怕照鏡子的。當人從鏡子中看到自己的真實面目時,會被嚇的?不附體。不知道我們從鏡子中看到“苛政猛于虎也”之時,會不會嚇的?不附體?
——身教重于言教
【原文】
魯人有周豐也者,哀公執摯請見之(2)。而曰:“不可�!惫唬骸拔移湟逊�(3)?”使人問焉曰:“有虞氏未施信于民而民信之(4),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之(5),何施而得斯于民也(6)?”對曰:“墟墓之間(7),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稷宗廟之中(8),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畔(9),周人作會而民始疑(10)。茍無禮儀忠信誠愨之心以蒞之(11),雖固結之(12),民其不解乎?”
【注釋】
①本節選自《植弓》下。②摯:同“贄”,古人相見時所帶得禮物。(3)其:豈,怎能.已:止.。(4)有虞氏:古代部落,首領為堯、舜、禹。(5)夏后氏:古代部落,首領禹建立了夏朝。(6)斯:此。這里指代信任和尊敬。(7)墟:廢墟。(8)社稷:這里指祭祀土神和谷神得寺廟。(9)畔:同“叛”,反叛。(10)作會:舉行盟會。(11)愨(que):質樸。蒞(li):君臨。(12)固結:安定團結。
【譯文】
魯國有個叫周豐得人,魯哀公帶著禮物去請求見他,他卻說:“不行�!卑Чf:”我難道就此算了嗎?”于是哀公派使者去請教周豐說:“虞瞬沒有對百姓進行信義得教化,而百姓卻信任他;夏禹沒有對百姓進行誠敬的教化,而百姓卻敬重他。那么,要進行怎樣的正教才能得到百姓的信任和敬重呢?”周豐回答說:“在先民的廢墟和墳墓之間,用不著教百姓悲哀,而百姓會悲哀;在社稷和宗廟里,不必教百姓敬重,百姓自然會敬重。殷代統治者曾用誓言約束民眾,而民眾卻背叛了他們;周代的統治者曾舉行盟會來團結民眾,即使能使民眾安定團結,但最終民眾怎能不離散呢?”
【讀解】
這段關于對老百姓進行教育的說法,很容易讓我們想起至今還保留在北京的圓明園遺址。無論我們向人們講多少遍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時的罪行,都不如讓人們親眼去看看那些斷壁殘垣,荒草掩沒中的亂石。身臨其境,回喚起任何說教都無法達到的效果。
可是,并不可能什么事都讓讓人們去耳聞目睹啊。這樣,說教就成了必不可少的東西。說教似乎事無可非議的,問題在于,如果說教者只是板起面孔教訓別人,自己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出現,以為只有自己是正確的,最聰明,那么事情準會出毛病,被說教者就會產生反感和抵觸情緒。如今說教成了一個不大受歡迎的詞,原因多半就在這里。說教者只要求別人做到,自己卻置身于要求別人做的東西之外,從來不在乎被說教者如何看自己,干脆說,就是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
所以,即使不能讓接受說教的人親身耳聞目睹,說教者自己也應當身體力行,明白言教不如身教的道理,然后才能以說教者的身份與別人對話。記住這一點肯定是有益的
〖齊大饑(1)〗
——做人不食嗟來之食
【原文】
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2)。有餓者蒙袂輯屨(3),貿貿然來(4)。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5)!”何施而得斯于民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從而謝焉(6),終不食而死。曾子聞之,曰:“微與(7)!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
【注釋】
①本節選自《植弓》下。②食(si):拿飯給人吃。(3)蒙袂(mei):用衣袖蒙著臉。輯屨(jv):身體物理邁不開步子的樣子。(4)貿貿然:眼睛看不清而莽撞前行的樣子。(5)嗟:帶有輕蔑意味的呼喚聲。(6)從:跟隨。謝:表示歉意。(7)微:不應當。與:表示感嘆的語氣詞。
【譯文】
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準備好飯食,以供路過饑餓的人來吃。有個饑餓的人用袖子蒙著臉,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