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吉林中考 報考條件等政策要求
應屆生可兼報各類校
今年秋季起,我省將取消普通高中理(文)科實驗班,以期全面推行素質教育,防止學生偏科等結果。
具有我省初中畢業年級正式學籍和報考高中段各類學校資格者均可報名參加中考。應屆畢業生可兼報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含3+2�?聘呗�)。往屆畢業生只可報考一般高中、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5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實行3+2制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師分院。民族雜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可報考當地各類高中學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各地在錄取時可適當予以照顧。
身有殘疾的考生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
招生
不準跨區域
普通高中(含完中的高中部)在所在縣(市、區)范圍內擇優錄取新生,任何學校不準跨區域招生,違規招生者,一律不準建立學籍和考籍。嚴禁學校之間挖生源、跨區域招生行為,對違規招生者要追究責任,堅決查處。廠礦企事業單位辦高中的招生工作,可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試、評卷、錄取工作。進城農民工子女參加城區高中招生考試,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全省高中學籍全部實行電子化管理。
加分政策
08年有6類學生可獲加分,查看詳細:/teach/11770.html
收費
禁收額外費用
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嚴格限制公辦高中擇校生和收費標準,招收擇校生人數以學校為單位計算,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要將擇校生納入普通高中招生比例,統一向社會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數和收費標準,統一擇優錄取。招收擇校生要嚴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規定的標準收費,不準以任何借口再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其他費用。對擅自突破招生計劃、提高收費標準、降低錄取標準的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和校長責任。
新政
取消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