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同點:
1、都有明確的內容;
2、都需要比較規范的口語和一定的表演能力;
3、都要求在表述主題時充滿激情。(二)不同點:
1、角色身份不同:
朗誦作為一門表演藝術,朗誦者還是在朗誦別人的作品,是在扮演成另一個“我”來抒情表意。
演講稿中的“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演講者自己。演講在很大程度上 ,應該是演講者在抒發自己的心聲。
2、內容的不同:
朗誦側重于展現個人抒情表意的能力,朗誦者在表演時,已全身心進入角色“我”(忘掉本“我”,忘掉聽眾),以傾注于感情的抒發。演講者自始至終都不能忘掉自己所承擔的“宣傳道理”的責任,自始至終不能忘掉身邊的聽眾。
3、文稿的不同:
一般來說,朗誦多以詩歌、散文為藍本。朗誦偏重于抒情,其情感處理可以是戲劇化的,可以有大升大降的起伏;演講注重于說理與抒情的融合,要使聽眾接受你講的道理,語調及情感處理不宜有過多過大的起伏,更應注意日常交談式的親切感,而且要以適應口語表達特點的特定文體為藍本。
4、場地性質的不同:
朗誦者的表演場地是獨立于“聽眾席”之外的,無論這塊“場地”的范圍多小,也與“聽眾席”相分離而完全是另一個“世界”。演講者的表演場地與聽眾之間沒有界限,二者本質上是一體的,演講者所處的位置只是為了強化演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