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馬是人類的朋友,如果在“朋友”華美的概念下是這樣的內涵,那么,我們只好承認:馬是人類的朋友,人類卻不是馬的朋友。
我們所見的“馬”,已經不是真正的、原始意義上的馬了。馬原本是什么樣的動物呢?文章用了三個段落,分別從三個方面描摹大自然中的野馬。
美質:它們自由自在地生活,“既不受拘束,又沒有節制”,“因不受羈勒而感覺自豪”“不屑于受人照顧”。在大自然中“呼吸著清新的空氣”,被賦予“強壯、輕捷和遒勁”的美的品性,具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貴的精神”。
美德:天性“絕不兇猛”,熱愛和平;它們群居行動,團結和睦;它們相互之間沒有“妒忌”,從不為一己之私爭斗。
美貌:它們的身體是大自然的杰作,在所有的動物中,馬是“身材高大而身體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勻稱、最優美的”。作者用它和另外七種動物作了比較,盛贊馬的高貴姿態。
布封是人文主義思想的繼承者和宣傳者,在他的作品中慣常用人性化的筆觸描摹動物。本文中的馬就被賦予了人性的光彩,它像英勇忠義的戰士,又像馴服誠實的奴仆,像豪邁而獷野的游俠,又像典雅高貴的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