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戲|文段分析
我們魯鎮的習慣,本來是凡有出嫁的女兒,倘自己還未當家,夏間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時我的祖母雖然還康健,但母親也已分擔了些家務,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歸省了,只得在掃墓完畢之后,抽空去住幾天,這時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親住在外祖母的家里。那地方叫平橋村,是一個離海邊不遠,極偏僻的,臨河的小村莊;住戶不滿三十家,都種田,打魚,只有一家很小的雜貨店。但在我是樂土:因為我在這里不但得到優待,又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了。
分析:先說未當家的已嫁女兒的一般情況,再說母親的情況不同于上述的已嫁女兒,“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歸省了,只得在掃墓完畢之后,抽空去住幾天”。清明掃墓完畢之后的天數,可能多,也可能少,“我”隨母親歸省小住平橋村,當在春末夏初的時令,所以能夠看到“春賽”、社戲,吃到羅漢豆。
第一層 交代看社戲的時間、地點和機緣。
和我一同玩的是許多小朋友,因為有了遠客,他們也都從父母那里得了減少工作的許可,伴我來游戲。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幾乎也就是公共的。我們年紀都相仿,但論起行輩來,卻至少是叔子,有幾個還是太公,因為他們合村都同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