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些人喜歡運用纖巧的思想,追求那些輕飄的、無拘束的、不固定的概念,這種巧思妙想就和金箔一樣,只有在失去堅固性時才能獲得光芒,沒有比這種巧思妙想的追求更違反真正雄辯的了。因此,作者在文章里把這種淺薄的、浮華的才調放得愈多,則文章就愈少筋骨,愈少光明,愈少熱力,也愈沒有風格;除非這種才調本身就是主題內容,作者本意只在諧濾,沒有其他目標:這樣說來,談論小事物的藝術也許比談論大事物的更困難了。
又有些人,嘔盡心血,要把平常的或普通的事物,用獨特的或鋪張的方式表達出來,沒有比這個更違反自然美的了;也沒有比這個更降低作家品格的了。讀者不僅不贊賞他,反而要可憐他:他竟花了這樣多的工夫錘煉字句的新的音調,其目的無非講一些人云亦云的話。這個毛病是那些富于學識修養然而精神貧瘠的人的毛��;這種人有的是字眼兒,卻毫無思想;因此他們在字面上做工夫,他們排比了詞句就自以為是組織了意思,他們歪曲了字義,因而敗壞了語言,卻自以為是純化了語言。這種作家毫無風格,或者也可以說,只有風格的幻影。風格是應該刻畫思想的,而他們只曉得涂抹空言。
所以,為了寫得好,必須充分地掌握題材;必須對題材加以充分的思索,以便清楚地看出思想的層次,把思想構成一個連貫體,一根綿續不斷的鏈條,每一個環節代表一個概念;并且,拿起了筆,還要使它遵循著這最初的鏈條,陸續前進,不使它離開線索,不使它忽輕忽重,筆的運行以它所應到的范圍為度,不許它有其他的動作。風格的謹嚴在此,構成風格一致性的、調節風格徐疾速度的也在此;同時,這一點,也只要這一點,就夠使風格確切而簡練、勻整而明快、活潑而井然了。這是天才所制定的第一條規律,如果在遵守這一條規律之外,作者更能鑒別精微,審美正確,征詞選字不惜推敲,時時留心只用最一般的詞語來稱呼事物,那么,風格就典雅了。如果作者再能不對他靈機初動的結果輕易信從,對一切華而不實的炫赫概予鄙棄,對模棱語、諧渡語經常加以嫌惡,那么,他的風格就莊重了,甚至就尊嚴了。最后,如果作者能怎樣想就怎樣寫,如果他要說服人家的,他自己先深信不疑,則這種不自欺的真誠,就構成對別人的正確態度,就構成風格的真實性,這就能使文章產生它的全部效果了;不過,這也還需要不把內心深信的事物用過度的興奮表示出來,還需要處處顯得純樸多于自信,理智多于熱情。
上述各點,諸位先生,我讀著你們的作品,仿佛你們就是這樣對我說的,就是這樣教導我的。我的心靈,它如饑如渴地吸取著你們這些至理名言,很想飛騰起來,達到你們的高度。然而,枉然!你們又告許我,規則不能代替天才;如果沒有天才,規則是無用的。所謂寫得好,就是同時又想得好,又感覺得好,又表達得好;同時又有智慧,又有心靈,又有審美力。風格必須有全部智力機能的配合與活動;只有意思能構成風格的內容,至于詞語的和諧,它只是風格的附件,它只依賴著官能的感覺:只要耳朵靈敏一點就能避免字音的失調,只要多讀詩人和演說家的作品,耳朵有了訓練,精于審音,就會機械地趨向于摹仿詩的節奏和演說的語調。然而,摹仿從來也不能創造出什么;所以這種字句的和諧不能構成風格的內容,也不能構成風格的筆調,有些言之無物的作品,字句倒往往是鏗鏘動聽的哩。
筆調不過是風格對題材性質的切合,一點也勉強不得;它是由內容的本質里自然而然地產生出來的,要看作者能否使他的思想達到一般性的程度來決定。如果作者能上升到最一般的概念,而對象本身又是偉大的,則筆調也就仿佛提到了同樣的高度;并且,如果天才能一面把筆調維持在這高度上,一面又有足夠的力量給予每一對象以強烈的光彩,如果作者能在素描的剛健上再加上色彩的絢麗,總之,如果作者能把每一概念都用活潑而又十分明確的形象表現出來,把每一套概念都構成一幅和諧而生動的圖畫,則筆調不僅是高超的,甚且是壯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