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每隔三四天,天健來坐一會。曼倩注意到,除掉一次請她夫婦倆上館子以外,天健絕少在星期日來過。他來的時候,才叔總還在辦公室。曼倩猜想天健喜歡和自己在一起。這種喜歡也無形中增進她對自己的滿意。仿佛黯淡平板的生活里,滴進一點顏色,皺起些波紋。天健在她身上所發生的興趣,穩定了她搖動的自信心,證明她還沒過時,還沒給人生消磨盡她動人的能力。要對一個女人證明她可愛,最好就是去愛上她。在妙齡未婚的女子,這種證明不過是她該得的承認,而在已婚或中年逼近的女人,這種證明不但是安慰,并且算得恭維。選擇情人最嚴刻的女子,到感情上回光返照的時期,常變為寬容隨便;本來決不會被愛上做她丈夫的男子,現在常有希望被她愛上當情人。曼倩的生命已近需要那種證明、那種恭維的時期。她自忖天健和她決不會鬧戀愛——至少她不會熱烈地愛天健。她并不擔憂將來;她有丈夫,這是她最有效的保障,對天健最好的防御。她自己的婚姻在她和天健的友誼里天然的劃下一條界限,彼此都不能侵越。天健確討人喜歡——她心口相語,也不愿對他下更著痕跡的評定,說他“可愛”——無怪才叔說他善交女友。想到天健的女友們,曼倩忽添上無理的煩惱,也許天健只當她是那許多“女朋友”中的一個。不,她斷不做那一類的女友,他也不會那樣對待她。他沒有用吃喝玩樂的手段來結交她。他常來看她,就表示他耐得住恬靜。天健來熟了以后,她屢次想把才叔說他的話問他,然而怕詞氣里不知不覺地走漏心坎里的小秘密,所以始終不敢詢問。這個秘密,她為省除丈夫的誤會起見,并不告訴才叔。因此,她有意無意地并不對才叔每次提起天健曾來瞧她。她漸漸養成習慣,隔了兩天,就準備(她不承認是希望)他會來,午飯后,總稍微打扮一下。雖然現在兩人見慣了,而每聽到他進門的聲音,總覺得震動,需要神速的大努力,使臉上不自主的紅暈在他見面以前褪凈。
她活著似乎有些勁了。過了個把月,已入冬天,在山城里正是一年最好的時季。連續不斷的晴光明麗,使看慣天時反復的異鄉人幾乎不能相信天氣會這樣渾成飽滿地好。日子每天在嫩紅的晨光里出世,在熟黃的暮色里隱退。并且不象北方的冬晴,有風沙和寒冷來掃興。山城地形高,據說入冬就有霧圍裹繞,減少空襲的可能性,市面也愈加熱鬧。一天,天健照例來了,只坐一會兒就嚷要走。曼倩說,時間還早,為什么來去匆匆。天健道:“天氣好得使人心癢癢的,虧你耐得住在家里悶坐!為什么不一同上街走走?”
這一問把曼倩難倒了。要說愿意在家里悶著,這句話顯然違心,自己也騙不信。要跟天健作伴在大街上走,又覺得不甚妥當,旁人見了會說閑話,有些顧忌——這句話又不便對天健明說。結果只軟弱地答復說:“你在這兒無聊,就請便罷�!�
天健似乎明白她的用意,半頑皮、半認真的說:“不是我,是你該覺得枯坐無聊。我是常常走動的。同出去有什么關系?不成才叔會疑心我拐走了你!”
曼倩愈為難了,只含糊說:“別胡扯!你去罷,我不留你�!�
天健知道勉強不來,便走了。到天健走后,曼倩一陣失望,才明白實在要他自動留下來的�,F在只三點多鐘,到夜還得好半天,這一段時間橫梗在前,有如沙漠那樣難于度越。本來時間是整片成塊兒消遣的,天健一去,仿佛鐘點分秒間抽去了脊梁,散漫成拾不完數不盡的一星一米,沒有一樁事能象線索般把它們貫串起來。孤寂的下午是她常日過慣的,忽然竟不能再忍受。才想起今天也不妨同天健出去,因為牙膏牙刷之類確乎該買。雖然事實上在一起的不是丈夫,但是“因公外出”,對良心有個交代,對旁人有個借口,總算不是專陪外人或叫外人陪著自己出去逛街的。
過一天,天氣愈加誘人地好。昨日的事還有余力在心上蕩漾著,曼倩果然在家坐不住了。上午有家事須料理;防空的虛文使店家到三點后才開門。曼倩午后就一個人上街去。幾天沒出來,又新開了好幾家鋪子,都勉強模仿上海和香港的店面。曼倩站在一家新開的藥房前面,看櫥窗里的廣告樣品,心里盤算著進去買些什么。背后忽有男人說話,正是天健的聲音。她對櫥窗的臉直燒起來,眼前一陣糊涂,分不清櫥窗里的陳設,心象在頭腦里舂,一時幾乎沒有勇氣回過臉去叫他。在她正轉身之際,又聽得一個女人